第十四章 处在热恋,前妻前夫来要钱,还要继续吗?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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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主:李海,38岁,离异,有两个孩子,一个跟自己,一个跟前妻,月薪五千。

女主:秦冰,34岁,未婚,销售,月薪四千。

两个人在一次展销会上认识,并迅速进入热恋状态,但两人之间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,就是李海的前妻,李海与前妻育有一子一女,离婚后,李海抚养儿子,前妻抚养女儿,李海每月给女儿三千元抚养费,这些都是秦冰知道的,并且在离婚时,李海净身出户,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前妻和女儿,一个月前,李海和秦冰准备婚礼,李海的前妻打来电话说,自己需要给女儿买套学区房,秦冰知道后勃然大怒,跟李海大吵了一架。

在之后两个人有过一次谈话,李海:我之前的事你都知道,她现在确实遇到了难处,所以咱们能不能先放一放,我发誓,这次是最后一次给她钱了

秦冰:我不介意你把你们曾经的财产都给前妻,也不介意跟你一起抚养儿子,但你前妻为什么一定要在我们要结婚的当口管你要这个钱款,她连十万都没有吗?她家里人也没有吗?还买80平的房子,就不能买个40平的学区房吗?怎么她一有事就找你,你们离婚了,你记住,你们离婚了,除了抚养费,你什么都不用给了,你们是有协议的,你知道吗?把钱都给她我们怎么结婚,而且我们的婚房还是我家出钱买的,我够可以了吧,你不要欺人太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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